各学院(中心)、研究院:
为了迎接新一轮教学评估,学校正在全面推行基于OBE理念的教学质量提升工作。教务处根据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(试行)》指标要求,为进一步强化以OBE为导向的教学管理规范,现要求从2024年春季学期起,所有课程的授课计划及教案首页全部采用新版《授课计划》(WORD版见附件1,EXCEL版见附件2,任课教师可任选一种)及《教案首页》(见附件3)。
根据评估要求,2023年秋季学期起所涉及的全部教学材料将纳入2025年教学评估,请各学院(中心)、研究院严格遵照本通知要求执行,并及时通知到每一位任课教师。
如有疑问,可联系教务处,联系电话:0571-88297165 (拱宸桥校区) 或0575-85600846 (杨汛桥校区)
联系人:王老师。
教务处
2024年1月9日